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劳模、名师等优秀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集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化,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三批“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拟命名第三批“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2个。各分工会可根据申报标准条件进行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须具备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准(附件1),工作室名称应当体现领衔人姓名。
2.创新团队须有效运行2年以上。
3.由在本专业领域具备较高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获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教学名师及各类特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领衔,组建稳定协作团队常态化开展创新攻关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较高水平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并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领域、本单位的技术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三、申报材料
1.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
2.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按照序号命名打包):
(1)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2)工作室/团队所获主要荣誉及相关证明材料;
(3)领衔人及团队成员所获荣誉证书或文件;
(4)工作室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3.影像资料。创新工作室场地照片、团队合影、活动开展记录等影像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分工会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自主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二)材料报送。各推荐单位于7月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纸质版:办公楼221室,电子版:陈井婷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评审。校工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评,择优确定拟命名名单;
(四)公示命名:拟命名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学校第三批“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颁发牌匾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创新工作室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精心遴选、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二)规范申报,确保时效。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
(三)强化引领,注重实效。已命名的创新工作室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的作用,持续开展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关于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工会(妇委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