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七届教代会五次会议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5浏览次数:325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安排,济宁医学院第七次教代会次会议拟于20184月初召开。征集提案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提案,是指教代会代表就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立案后,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二、属于学校行政职责范围内处理的,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科研、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改进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6.广大教职工关心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对于纯属党务方面的问题、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按法律程序应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问题、个人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不按提案对待。

四、提案的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1.提案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是提案的题目和标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具体整改意见及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2、提案需填写《济宁医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次会议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登记表》(见附件),要求一名代表主提,应至少有两名代表附议,并亲笔签名,一案一表,一案一事, A4纸打印,一式两份,提案表可另附相关佐证材料,A4规格。

五、各基层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案征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分会代表提案,所征集提案经所在分工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校工会(包括纸质版2份,电子版)。 

六、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集中提交的提案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提案;对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将不予立案;对内容不明确、针对性不强或措施建议过于简单的提案将与相关代表团沟通,补充完善,使代表的提案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提案征集截止日期:20183月24日,报送地点:纸质版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210),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发邱玉环信箱。电话:616077。

附件:第七届教代会次会议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登记表

 

          

           

第七届教代会五次会议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登记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