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校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校党委有关文件指示,研究贯彻意见、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所属基层组织贯彻落实情况。
三、主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和参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文化娱乐和生活福利工作。
五、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会员关于工作、生活的意见和要求,向校党委汇报。
六、组织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模范单位、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七、指导学校工会基层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八、审核签发工会上呈下发的公文。
九、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校工会副主席当好主席助手,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工会办公室工作,主席空位时履行主席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