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教代会八届工代会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2浏览次数:12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大会报告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共收到提案19,基本符合提案要求的19份,其中,教学科研类6件,组织人事类6件,财务资产类1件,后勤基建类4件,学生管理类1件,综合管理类1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提请第七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审定,确定立案4项,分别是:

1.关于我校高年教授享受三类医疗保健的提案;

2. 关于给校内的花草树木挂、埋标识牌的提案

3. 关于加强“遗体捐献”的宣传及接收工作的提案;

4. 关于日照校区家属区建设活动场所的提案。

另外15件未予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转送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4项立案提案分别由4个承办部门按期办复。其中,人事处1项,后勤管理处1项,教务处1项,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1项。4项立案提案中,已落实的1项,占25%,正在落实的2项,占50%;列入计划逐步落实的1项,占25%。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4项,占100%。

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张强代表提出的“关于我校高年教授享受三类医疗保健的提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回复和办理。由于没有相关文件的支撑,制定办法及措施要参考济宁市保健办法、并广泛征求兄弟院校做法进行逐步实施,建议先在三级教授中执行。目前此项提案已列入计划逐步落实。

辛勤代表提出的关于给校内的花草树木挂、埋标识牌的提案该提案建议给每种花、草、树木制作标识牌,传播科普知识,增加校园文化气息。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落实完成,悬挂各种标识牌1300余个,共计88个品种。

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遗体捐献的宣传及接收工作的提案现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借鉴省内兄弟院校接收站工作经验,设立了遗体捐献接受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外出接收人员差旅补助、遗体灌注消毒等处理工作补助、购买慰问品及其他合理费用,经费发放方案已向校领导汇报,待批准后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遗体捐献接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将结合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我校的遗体捐献接收站工作条例。

轩传武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日照校区家属区建设活动场所的提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协调,对于日照校区家属区老年人在楼下跳广场舞的问题,学校进行严格管理,规定约法三章,即:不得进入教学区活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时间过晚,影响教职工正常休息。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健身,学校已决定在日照校区文体馆北侧建设健身活动场所。目前场地已准备就绪,健身器械采购已进入程序,等待政府采购,采购完成后即可安装。关于本草园安装照明灯问题,将与本草园绿化完善项目同步实施。

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的15件提案已由11个承办部门单位按期办复。其中,人事处4件,教务处4件,教师发展中心1件,资产管理处1件,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1件,基建处1件,科研处1件,党委宣传部1件,学生处1件。

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单位能够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就及时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落实,并向提案人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解释清楚。15件提案中,已经落实的6件,占40%,正在落实的3件,占20%;列入计划逐步落实的4件,占26.7%;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的2件,占13.3%。从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反映情况看,表示满意的14人,占93.3%,;基本满意的1人,占6.7%。

二、第七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与审理情况

第七届教代会三次会议截止到3月21日共收到提案29件,符合提案要求28件,无效提案1件。从提案内容分类情况来看,人事工作类9件,科研工作类5件,基建工作类3件,教学工作类2件,学生工作类2件,后勤工作类2件,工会工作类2件,综合管理类1件,财务工作类1件,资产管理类1件。

从各分工会提交的合格提案数量来看,机关第二分工会1件,基础学院分工会2件,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2件,护理学院分工会1件,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分工会1件,口腔医学院分工会1件,后勤管理处分工会2件,第二临床学院分工会1件,社科部分工会5件,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1件,日照校区机关分工会1件,精神卫生学院分工会1件,临床医学院分工会1件,药学院分工会6件,管理学院分工会2件。

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理,根据《济宁医学院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条例》关于“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予以立案”的原则,拟立案7项。

以上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预审提请大会主席团审定后,即按办理程序分送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其它未予立案的17件提案,将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分送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一年来,提案工作委员会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好职能,安排专人全程跟进处理,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做到了件件有交代,案案有落实。通过电话督办、登门督办、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办理,推动提案承办部门单位按期完成了提案的办复工作,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

教代会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分工会提交的提案数量少;有的提案质量不够高;个别承办部门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推进民主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让我们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力争提案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