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推进落实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发文的倡议,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202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给予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爱心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捐赠,确保捐款活动的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学习《济宁医学院“爱心一日捐”定向资助金管理规定》(济医工字[2022]21号),让教职工了解所募得资金的使用去向,并在申请资助时严格审核,激发教职工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营造弘德行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3.校工会按照“谁捐款谁受益”原则,加强对捐赠善款的募集和管理,及时对募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三、活动事项
1.捐款时间:10月15日至25日。
2.捐赠范围:全校在岗教职工。
3.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按照月工资前两项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财务处下发汇算清缴的相关通知)。
5.交款方式:捐款由各分工会统一组织收取,填写“捐款明细表”,10月25日前缴至财务处收费科,“捐款明细表”(附件)分工会盖章后交工会综合科,电子版发至陈井婷OA或微信。
三、捐款用途
捐赠款于10月30日上交山东省教育基金会。12月底再由校工会申请返还,根据《济宁医学院“爱心一日捐”定向资助金管理规定》(济医工字[2022]21号),返还款项全部用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的救助及《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资助和扶持。
附件:2024年“爱心一日捐”明细表
校工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