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济宁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人)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妇委会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100

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济宁市总工会通知要求,经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工会(妇委会)决定,推选一批济宁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女职工先进个人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项目及名额

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候选单位1个

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候选人2个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评选范围

从获评“济宁医学院2022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济医工字[2023]2号)的集体及个人中,优选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其中至少1名教学、科研一线人员),推荐参加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的评选。

(二)推荐评选条件

1.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

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且主要负责人为女性的部门、科室、院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教学、科研、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2.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学比赛等技能竞赛,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的女职工;在探索和掌握新时期女职工工作的规律和方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女职工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工会女职工干部。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济宁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按照推荐的范围和条件实行差额推荐。

(二)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推荐评选,每个分工会面向全校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2名候选先进个人(参考名单见附件1)。

(三)校工会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分工会推荐结果,召开工会全委会会议,对候选对象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拟选推荐名单。

(四)评选结果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总工会。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分工会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经部门党组织同意,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校工会(妇委会)办公室(办公楼210房间)。 

联系人:陈井婷    联系电话:3616077。 

 

附件1 : 关于表彰济宁医学院2022年度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济医工字〔2023〕2号 ).pdf

附件2:2023年济宁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人)推荐情况docx.docx 

 

     

工会(妇委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