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妇委会发布时间:2022-11-09浏览次数:1492

分工会

根据学校《关于职工子女幼儿园收费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医办字[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及依法收养子女上幼儿园缴纳的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

二、报销标准

1.父母双方均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保教费由我校全部

报销,在济宁市入园的报销500//月,在日照市入园的报销380//非济宁市、日照市入园的根据职工工作所在校区报销标准执行。

2.父母不在同一单位,父母一方为我校在编在岗职工,在济宁市入园的报销250//月,在日照市入园的报销190//非济宁市、日照市入园的根据职工上班所在校区报销标准执行。

三、报销要求

1.报销发票开具内容为“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凭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进行报销。学校不受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家庭幼儿园(所)等名义为其开具的票据。

2.报销发票背面需注明职工姓名(双职工注明双方姓名)、缴费期间、子女身份证号码

3.计划生育非我校管理的女职工需要提供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男职工需要提供配偶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注:信息卡由女方计划生育关系管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盖章有效)。

四、报销流程

1.各分工会汇总填写“济宁医学院职工子女幼儿园保教费登记表”(详见济医办字〔2022〕9号文件附件),2021 年度保教费与 2022 年度一并报销,汇总表上需注明缴费年度,并由所在党总支盖章、分工会主席签字。

2.日照校区各分工会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等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丁田田,审核后统一邮寄至校工会。

3.工会集中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统一转至教职工个人账户。

五、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原定11月10日报销时间顺延,各分工会可先收集资料、汇总,具体报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221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