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根据山东省妇联《关于做好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妇通字〔2022〕9 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引导广大家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学校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文明新风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校工会(妇委会)研究,报请分管领导同意,推选1名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最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我校2021年获得“最美家庭”称号的10名教职工中,推选1名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最美家庭”,作为我校申报山东省最美绿色家庭候选人。
候选人:
刘 慧 刘玉凤 李如科 李佳保 张 洁
陈 敏 陈吉义 秦 峰 郭 岩 梅瑞华
二、推荐条件
1.生态文明素养高。家庭成员通过多种渠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了解生态文明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家庭绿色环保知识和方法,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自觉树立绿色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遵守和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争做绿色生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践行者。
2.节约资源。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清洁能源,节约用电、用水、用纸等,不浪费粮食。提升旧衣物、旧玩具等物品的重复使用率,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消耗。
3.绿色消费。家庭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获得节能、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水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产品。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 减量包装,适度消费,减少清洁洗涤用品使用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购买、食用、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在日常消费中崇尚绿色健康,保护自然生态。
4.绿色出行。家庭成员在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 交通、共享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做到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推荐方式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推荐评选工作采取线上投票方式,4月12日上午8:00-12:00按照投票二维码进行投票。
四、报送材料
根据投票结果,被推荐候选人4月20日前提供一下材料:
1.填写《山东省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 1),另附800字的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推荐家庭政审材料。
2.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3.有条件的可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工会(妇委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