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7浏览次数:1359

工会、妇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管理办法

 

一、聘请条件

1.校内外专家:是指为学校教职工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培训或举办教职工文体活动聘请的裁判、教练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3.在校内外本专业(岗位)中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请程序

1. 各分工会、文体协会因承办校工会、妇委会各种学术讲座、专业培训和文体活动需聘请校内外专家,均填写“济宁医学院工会聘请专家审批表”,报校工会审批。

2. 凡被聘请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报酬。

三、聘用专家报酬标准

1.校内人员:

高级职称: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元。

中级职称: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元。   

2.校外人员:参照学校标准

 

 

学校外聘专家标准 

主讲人

讲课费标准

住宿标准

餐饮标准

交通标准

备注

知名专家

3000

480/

参照学校标准

专家自付


教授

2000

480/

参照学校标准

专家自付


副教授

1000

330/

参照学校标准

专家自付


讲师

600

200/

工作餐

专家自付



 

  四、支付方式

由所聘专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聘用专家审批表、个人银行卡号或工资卡号,所得报酬,经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转账到个人账户。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宁医学院工会聘请专家审批表

附件2:工作量统计表

 

                      

                      校工会

                            2016年4月14日

 


 

附件:工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