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妇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管理办法
一、聘请条件
1.校内外专家:是指为学校教职工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培训或举办教职工文体活动聘请的裁判、教练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3.在校内外本专业(岗位)中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请程序
1. 各分工会、文体协会因承办校工会、妇委会各种学术讲座、专业培训和文体活动需聘请校内外专家,均填写“济宁医学院工会聘请专家审批表”,报校工会审批。
2. 凡被聘请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报酬。
三、聘用专家报酬标准
1.校内人员:
高级职称: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元。
中级职称: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50元。
2.校外人员:参照学校标准。
学校外聘专家标准
主讲人 | 讲课费标准 | 住宿标准 | 餐饮标准 | 交通标准 | 备注 |
知名专家 | 3000元 | 480元/天 | 参照学校标准 | 专家自付 | |
教授 | 2000元 | 480元/天 | 参照学校标准 | 专家自付 | |
副教授 | 1000元 | 330元/天 | 参照学校标准 | 专家自付 | |
讲师 | 600元 | 200元/天 | 工作餐 | 专家自付 |
四、支付方式
由所聘专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会聘用专家审批表、个人银行卡号或工资卡号,所得报酬,经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处转账到个人账户。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宁医学院工会聘请专家审批表
附件2:工作量统计表
校工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