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教代会八届工代会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次数:690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大会报告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以审议。

—、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共收到提案35件,符合提案要求35件。从提案内容分类情况来看,人事工作类5件,组织人事工作类2件,综合工作类5件,后勤工作类5件,基建工作类5件,后勤基建类1件,教学科研工作类3件,信息技术类2件,教学工作类2件,学生工作类2件,财务工作类2件,继续教育类1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理、提请第七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审定,确定立案26项(其中3项为合并立案)。分别为:

关于财务、审计人员恢复职称评聘的提案;

关于利用任城校区资源,传承校史文化的提案;

建议更换(或定期更换)学校餐厅使用的仿瓷餐具的提案;

关于二级学院综合科负责人实行教学、行政双肩挑的建议;

关于规范外请人员来校进行讲座、报告的建议;

关于提高校园网信息化和自动化的程度的建议(2件合并立案);

关于合理使用任城校区闲置的公有生活用房的建议;

关于在太白湖校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

关于在太白湖校区新建独立教职工食堂的建议;

关于日照校区教职工更改住房公积金缴纳地点的提案(2件合并立案);

关于解决日照校区教师异地交通补助的提议;

关于在日照校区家属院安装净水系统的建议;

关于日照校区体育馆开放的提议;

关于日照校区教职工住房顶层漏水维修的建议;

关于以重修替代补考的建议;

关于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的管理与监督的建议;

关于规范我校快递业务的提案;

关于加强我校教研室工作建设的提案;

关于增加高教园区课时津贴的建议;

关于在学校太白湖校区东门桥两侧附设人行道的建议;

关于落实二、三类医疗保健对象医疗保健费报销政策的提案;

关于加强日照校区相关专业与地方合作的建议;

关于实行班主任制、年级主任制的建议;

关于日照校区教学楼墙面粉刷和沥青路面维护的提案(2件合并立案);

关于重新修订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办班经费分成办法的提案;

关于日照校区新建学生公寓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的提案。

另外6件未予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转送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6项立案提案分别由12个承办部门按期办复。其中,学校办公室1项,党委宣传部1项,学生工作处1项,人事处6项,教务处3项,科研处1项,后勤管理处2项,基建处4项,继续教育学院1项,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4项,财务处1项,信息技术中心1项。26项立案提案中,已落实的15项,占57.69%,正在落实的3项,占11.54%;列入计划逐步落实的3项,占11.54%;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的5项,占19.23%。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6项,满意率100%。

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赵显玺代表提出的“关于财务、审计人员恢复职称评聘的提案”,承办单位人事处经过研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对于考取省和国家资格线的人员,将在2017年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会议上认定其资格,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实施。此项工作正在落实。

王洪恩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任城校区资源,传承校史文化的提案”,由党委宣传部承办。根据学校整体规划,任城校区修缮工作正在顺利进行,计划今年重新启用。任城校区作为学校历史文脉的重要承载者,保留了学校不同发展时期的历史痕迹,展现了学校优秀大学文化的历史沉淀,校园的建筑、道路系统、景观特色等经过几十年的洗礼已经深入人心,有其深厚的人文精神内涵。任城校区重新启用后,一是从弘扬学校校史文化角度,保留下学校发展的代表性标识和印记,保护好任城校区老建筑和特色景观,充分利用任城校区的历史资源,发挥好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功能。二是充分利用现有校舍,建设新校史馆,增设实物展示,充实反映学校发展的影像资料。此项工作正在落实。

张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更换(或定期更换)学校餐厅使用的仿瓷餐具的提案”,后勤管理处进行了办理和回复。按照餐厅经营合同,餐具由餐饮公司统一购买。餐厅购入的仿瓷餐具均需为优质品牌,合格产品。购买时,要求留存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使用期限、注意事项等档案资料;在使用中,破损的餐具要及时丢掉并补充。每年更换一遍。此项提案已落实。

郑汝冰代表提出的“关于二级学院综合科负责人实行教学、行政双肩挑的建议”,人事处进行了答复。5至8级管理岗位的管理权限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能否兼职需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研究。今年年底,各学院进行了科级干部调整,增加了组织员、科研科等科级干部岗位,各学院在此次调整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现此项工作已落实。

林立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外请人员来校进行讲座、报告的建议”,科研处经过调研,制订了《济宁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学校于2018年1月正式印发,对学术报告、讲座作了详细规范。此项提案已落实。

王文军代表、岳喜同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校园网信息化和自动化的程度的建议(2件合并立案)”,由信息技术中心进行办理并回复。学校现有科研管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分属科研处、教务处和国资处维护管理。2017年,学校已全面启动无线网络建设,下一步,信息技术中心以维护学校的网络安全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各项基础条件,将建设符合我校实际、具有我校特色的官网手机版App,纳入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历程。现在此项提案已落实。

毕于建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使用任城校区闲置的公有生活用房的建议”,后勤管理处予以办理回复。目前,任城校区闲置的公有生活用房不再出租分配。根据2017年10月26日第20次校党委会要求,任城校区教工宿舍空置房简单装修后,将用做研究生宿舍。此项提案现已落实。

葛洪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太白湖校区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的建议”,基建处作了回复,此项工作在学校二期整体规划中已予以考虑。现此项工作正列入计划逐步实施。

孙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太白湖校区新建独立教职工食堂的建议”,基建处作了回复,此项工作在学校二期整体规划中已予以考虑。现此项工作正列入计划逐步实施。

刘爱君代表、杨磊代表提出的“关于日照校区教职工更改住房公积金缴纳地点的提案”,财务处与济宁和日照两地公积金中心归集科多次联系沟通,由于学校法人登记证的行政区域是济宁,因而只能在济宁缴存公积金。日照校区教职工公积金也可以在日照缴存,但原在济宁缴存的公积金予以封存。关于帮助日照校区新引进职工解决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校外购房的问题,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在信贷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协助教职工办理贷款,并可以提供上门服务。此项提案已落实。

王慧云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日照校区教师异地交通补助的提议”,人事处作出了答复。学校于2016年停止发放误餐、交通补贴,建议适当增加二级学院差旅费。根据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调研,拿出具体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现在此项工作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

王建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日照校区家属院安装净水系统的建议”,承办部门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于2017年5月份在教职工生活区安装了两台400加仑的饮水机,教职工刷卡饮水;2017年9月份,在办公楼安装了两套10个区域的纯净水机。目前,后勤管理科负责日常更换滤芯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饮水公司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保,物业公司负责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现已落实。

王其宝代表提出的“关于日照校区体育馆开放的提议”,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对文体馆面向社会开放工作进行了可行性调研论证,初步设想将校内教职工的需求纳入其中,统一考虑。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

轩传武代表提出的“关于日照校区教职工住房顶层漏水维修的建议”,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作出答复。日照校区教职工生活区房屋正在统一办理房产证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建构住房整改期间,不准出款垫付,将来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在个人缴纳的维修基金中列支相关费用。现此项工作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

刘博代表提出的“关于以重修替代补考的建议”,教务处进行了办理和回复。学校已在2017级本科生中实施学分制培养方案,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正式下发的《济宁医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对重修、补考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规定重修,并按重修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作结业处理。以上措施的实施,将有效促进学生学习,提高学生对课程考核的重视程度。此项提案已落实。

刘博代表提出的“关于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的管理与监督的建议”,人事处予以办理和答复。一是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二级学院职称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公平公开;二是要求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评聘相关政策和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应职务等级的竞聘工作,明确本单位竞聘条件、程序、组织纪律等。2017年,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各学院的评审推荐委员会,要求各学院参照学校2015年124号文件制定适合自己学院情况的计分办法。现在此项提案已落实。

张强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校快递业务的提案”,学校办公室经过调研论证,提出了关于规范我校快递业务的解决方案,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过招标,在学校西北角板房内建成了“菜鸟驿站智慧物流中心”。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管下,“菜鸟驿站智慧物流中心”于2017年10月6日正式运营,给学校师生员工提供了优质快捷服务,彻底杜绝了物流快递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的状态,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此项提案已落实。

张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校教研室工作建设的提案”,人事处进行了办理和落实。2016年年底,学校为进一步发挥各二级教学单位的自主权,将教研室设置、教研室(实验室)主任的聘任放权给学院管理,要求各学院积极管理,加强教研室工作,各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的情况出台不同的教研室主任考评办法或标准。教研室主任的待遇在今年的奖励性绩效办法计算中也较以往大幅增加。现此项提案已落实。

辛勤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高教园区课时津贴的提案”,教务处进行了答复。根据学校“三区一园”办学格局实际,目前的确存在日照校区老师到济宁高教园上课和济宁市区老师同时到高教园和太白湖校区上课的现状。是否单纯提高到高教园上课老师的津贴,需统筹考虑。下一步,教务处将进一步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做好调研,充分考虑高教园上课教师的实际情况,为修订相关办法做好前期工作。此提案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

陈吉义代表提出的“在学校太白湖校区东门桥两侧附设人行道的建议”,基建处予以答复。学校原规划中东南角和东北角都有人行桥,南至东桥两侧建桥不符合规划要求。此提案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

商义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二、三类医疗保健对象医疗保健费报销政策的提案”,人事处进行了办理。目前,学校修订了原办法,并已发布。提案中的建议均已采纳。现此项提案已落实。

王玉锋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日照校区相关专业与地方合作的建议”,教务处作出了回复。一是不断扩大校企合作范围,在现有与青岛英谷科技公司、HP公司、达内软件公司合作基础上,加快与山东高速集团、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进程;积极推动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专业与优秀企业联合进行人才培养。二是继续深化合作,推动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资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合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就业质量。三是深入调研,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鼓励学校教师到企业行业实践锻炼,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此项提案已列入计划逐步落实。

李葆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实行班主任制、年级主任制的建议”,学生工作处进行了回复。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2017年上半年,学生工作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济宁医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以校党委文件下发了《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医党字〔2017〕35号)。2017年9月,首批选聘了 33名班主任。此项提案已落实。

陈海华代表、崔计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日照校区教学楼墙面粉刷和沥青路面维护的提案(2件合并立案)”,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予以办理。由于一次性粉刷墙面所需经费较多,该项工作已列入日照校区后勤专项工作逐步解决。2016年粉刷了教学办公大楼一楼和二楼及部分连廊,2017年粉刷了生物实验楼墙面,2018年计划对教学楼C区墙面进行粉刷。日照校区沥青路面维护工作与日照校区学生公寓建设将同步推进,在建设学生公寓时统一铺设路面。此项工作现已落实。

刘金国代表提出的“关于重新修订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办班经费分成办法的提案”,由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经过前期调研,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学校于2017年7月11日下发文件《济宁医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济医院字〔2017〕56号),对我校继续教育培训、办班经费分成办法进行了修订。此项提案已落实。

史飞代表提出的“关于日照校区新建学生公寓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的提案”,承办单位基建处作了答复。日照校区学生公寓是按照教育部设计标准和日照市规划局要求进行设计,设计中充分考虑功能需求。新技术发展很快,确保十年领先不好保证,另外还要考虑发改委立项批复概算限制,应根据现在社会发展水平来进行设计。此提案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

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的6件提案已由6个承办部门、单位按期办复。其中,党委组织部1件,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1件,学生工作处1件,教务处1件,人事处1件,基建处1件。

绝大多数承办部门、单位能够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就及时落实,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落实,并向提案人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解释清楚。6件提案中,已经落实的2件,占33.33%,;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落实的4件,占66.67%。从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反映情况看,表示满意的6人,占100%。

二、第七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与审理情况

截止到3月16日,第七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共收到提案22件,符合提案要求21件。从提案内容分类情况来看,教学工作类7件,宣传工作类2件,信息工作类1件,基建工作类1件,综合工作类2件,工会工作类1件,人事工作类2件,资产工作类1件,安保工作类2件,后勤工作类2件。

从各分工会提交的合格提案数量来看,机关第一分工会1件,机关第三分工会1件,后勤管理处分工会1件,第二临床医学院分工会1件,中西医结合学院分工会2件,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3件,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分工会1件,护理学院分工会1件,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2件,药学院分工会2件,生物科学学院分工会2件,日照校区机关分工会1件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3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理,根据《济宁医学院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条例》关于“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予以立案”的原则,拟立案21项。分别为:    关于修订学生转专业学习成绩条件规定的建议;

关于恢复成立济宁医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建议;

关于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比例的建议;

关于修改实验系列课时费计算和发放办法的建议;

关于校园无线网络建设的建议;

关于对日照校区西侧北部煤渣跑道和土质操场改建利用的提案;

关于改造日照校区办公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及一楼多功能厅建议;

关于提高留学生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的建议;

关于改善日照校区留学生教学资源的建议;

关于在三区一园设置“教师共享办公区域”的提案;

关于增加教职工查体项目的建议;

关于提高护理学博士学位人才引进待遇的建议;

关于建设日照校区教学楼的“走廊文化”提案;

关于在学校正式设立“济宁医学院读书月”的提案;

关于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改善教师工作条件的建议;

关于中青年教师出国访学的建议;

关于学校东大门人车分流的提案;

关于加强教学楼日间照明管理的提案;

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设置急救设施的建议;

关于教学楼增设电梯的建议。

以上提案经提案工作委员会预审、提请大会主席团审定后,即按办理程序分送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其它未予立案的  件提案,将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分送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一年来,提案工作委员会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好职能,安排专人全程跟进处理,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做到了件件有交代,案案有落实。通过电话督办、登门督办、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办理,推动提案承办部门、单位按期完成了提案的办复工作,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

教代会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分工会提交的提案数量少;有的提案质量不够高;个别承办部门、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是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是学校推进民主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让我们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力争提案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