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2浏览次数:95

关于做好2012年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分会:  

根据济宁市总工会〔2012〕9号通知,济宁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有一个参选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及要求:  

条件:济宁市工人先锋号获得单位(班组)必须是近几年多次获得上级表彰,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  

1、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2、在注重自主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建设创新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3、在深化企业改革、坚持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4、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完成其他各项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要求: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层层推荐。2、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2011年以来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推荐形式及时间要求:  

请学校各部门分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面向全校推荐一个部门或科室做为候选推荐单位,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总支公章后报送到学校工会综合科。日照校区的部门分会可通过OA发送电子版至学校工会齐媛媛信箱。如有问题请与学校工会齐媛媛联系,联系电话:3616077、3616078  

   

                                               学校工会  

                                            2011年3月22日   

附件: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简要事迹表  

   

   

   

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简要事迹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班组名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负责人姓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政编码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