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分会:
根据济宁市总工会〔2012〕9号文通知,济宁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有一个参选名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及要求:
条件:济宁市工人先锋号获得单位(班组)必须是近几年多次获得上级表彰,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
1、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2、在注重自主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建设创新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3、在深化企业改革、坚持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4、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防范事故、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完成其他各项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要求: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层层推荐。2、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以及2011年以来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集体和集体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推荐形式及时间要求:
请学校各部门分会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面向全校推荐一个部门或科室做为候选推荐单位,于2011年3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加盖总支公章后报送到学校工会综合科。日照校区的部门分会可通过OA发送电子版至学校工会齐媛媛信箱。如有问题请与学校工会齐媛媛联系,联系电话:3616077、3616078
学校工会
2011年3月22日
附件: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简要事迹表
济宁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单位简要事迹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班组名称 | 人 数 | ||||
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负责人姓 名 | |||
单位地址 | |||||
单位电话 | 邮政编码 |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