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事业发展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改革工作成效,挖掘选树典型,更好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半边天作用,以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济宁市妇联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济妇发【2017】3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济宁市三八红旗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办法
以各分工会为单位面向全校推荐评选2名候选人,其中至少1名为非本分工会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爱岗敬业、艰苦创业,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在本单位、本行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书育人,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获得过县(市、区)级三八红旗手或受过市级以上部门、系统表彰的先进个人。
5.凡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6.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市三八红旗手。
三、推荐评选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肃评选纪律,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候选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推荐上报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18年1月16日16:30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简要事迹材料由各工会主席审查签字并加盖所在党总支公章后,报至校工会(办公楼210房间)。推荐表电子版请通过OA发至邱玉环邮箱, 联系电话:616077。
附件:济宁市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校妇委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