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发布人:工会妇委会 浏览次数:223次
各分工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0月3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做出了积极回应。为提高学校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请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1月15日前将学习情况总结OA发送至校工会陈井婷。
工会(妇委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