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根据《济宁医学院困难职工补助和慰问金发放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各部门、单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经所在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于12月16日前报学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周亚卿。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校工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