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6浏览:244

分工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我校先进工作者、名师等优秀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荐申报山东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医工字2022〕22号)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第二批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达到“六有”标准的创新工作室由学校授牌,并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申报省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是指在学校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示范意义,创新能力卓越、创新成果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须具备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六有”标准(参照济医工字(2022〕22号文),工作室名称应当体现领衔人姓名。

2.创新团队须有效运行3年以上。

3.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模、工匠、名师等优秀人才领衔,且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4.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有取得市级以上专业学科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的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教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二、申报材料

1.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3.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后,按照序号命名打包,报送 纸质版及PDF电子版):

1)创新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

2)领衔人获得荣誉的证书或文件;

3)创新工作室技术创新成果及创造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4)培养人才具体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何时晋升为何种等级、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4.视频资料。展示工作室的场所、设置、标志、创新成果等,不超过3分钟(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数量

分工会根据申报标准条件进行推荐,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每个分工会限申报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典型宣传,把推荐申报的过程作为促进创新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方式。

2.工会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专家组择优比选评定2个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各分工会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虚假编报。

4.各分工会请于5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工会办公室(办公楼221室),电子版发至陈井婷OA邮箱。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docx

2.济宁医学院劳模和优秀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docx

 

     

                               工会(妇委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