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5-16浏览:599

分工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生动展现我校教职工“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新风貌和新作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鲁教办函〔2023〕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职工书画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参加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展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党性的风貌;展现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展现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奋发进取的智慧和力量,立足岗位做贡献的实绩。

(二)参赛作品分书法、绘画、摄影三类。

1.书法作品。书法书体不限,软硬笔均可。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 16 开纸,不超过全开纸。

2.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其他画种作品尺寸不小于 8 开纸,不超过 150 厘米(高)×150 厘米(宽)。

3.摄影作品。单幅图片、组照均可参赛,组照一般不超过 4幅。作品须提交原图,可适当进行剪裁和色调调整,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三)书法、绘画作品只接收作品原件(不需要装裱),摄影作品只接收电子投稿。每件书法、绘画作品需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单位、电话。摄影作品应为JPG 格式,不小于 3MB。各类作品均可附简要“作品介绍”介绍作品立意等有关内容,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

(四)所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已在全国性、省级书画摄影展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四、作品报送

(一)参赛作品由各分工会遴选后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各分工会报送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每类均不得超过10件;参赛人员每类作品均不得超过 1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

(二)书法、绘画作品原件件及《书画摄影作品报送目录表》(见附件)纸质版请提交至校工会(办公楼221室),联系人:常健;联系电话:3616076,669667。

(三)摄影作品(电子版压缩包)及《书画摄影作品报送目录表》电子版发送至陈井婷OA邮箱,邮件主题为“书画摄影大赛+报送单位名称”,每件摄影作品名称以“作者姓名+单位(部门)名称+作品名称”命名,如果是组照在“作品名称”后加数字序号。

五、作品评选

校工会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设置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由工会统一报送到由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大赛组委会。

六、其他事项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做好作品征集、遴选、报送等工作。

(二)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严禁他人代笔,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所有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附件:书画摄影作品报送目录表.docx

 

工会(妇委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