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08浏览:463

各分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纾困解难,激励优秀师生奋发向上,弘扬兴教助学正能量,为我校和谐、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基金字【2018】 4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11月8日至20日。

捐赠范围:全校在职教职员工。

捐赠标准: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按照月工资前两项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

三、捐款用途

捐赠款上交省教育基金会并在学校申请后全部返回,还款项主要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的救助、《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资助和扶持,建立我校困难师生爱心基金。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捐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弘德行善、帮困助学的良好氛围。

3、阳光操作,公开透明。遵循合法、自愿、诚信的原则,加强对捐赠善款的募集和管理,活动结束后将募集情况进行公示。为宣传弘扬教职工捐款善举,各分工会可以采取现场集中或个人自行捐款的方式。       

各分工会11月20日前将捐款名单报校工会,所捐款交学校财务处。

 

              校工会

                       2018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