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济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时间:2015-12-20浏览:81

各分工会:

 

济宁市妇女联合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即将评选表彰一批济宁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根据济妇发【2015】24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济宁市三八红旗手1名,济宁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济宁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3、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凡2000年以来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集体)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二)济宁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部门(女性职工占单位或部门的60%以上)。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在本单位、本行业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3、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锐意创新、无私奉献,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凡2000年以来曾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推荐要求

1、各分工会面向全校推荐三八红旗手候选人2名(至少1人为非本分工会人员),三八红旗集体2个(至少1个集体为非本分工会集体),推荐本分工会个人和集体要附先进事迹材料(500字)。推荐时要充分考虑到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优秀女职工和优秀女职工集体(科室、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等,其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积极推荐,12月24日下午5:00前将推荐结果书面报至校妇委会(图文信息楼611房间,日照校区通过OA发送邱玉环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