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及时掌握我校育龄教工生育、节育情况,做好计划生育情况互通,经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全校已婚男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配偶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已婚男职工(双职工除外)。
二、调查安排
各部门计生干部于2013年11月8日前持部门男职工名单到院计生办领取《阜桥街道男职工家属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记录》。
由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按《阜桥街道男职工家属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记录》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计划生育公章方为有效。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计生干部于2013年11月28日前收回《阜桥街道男职工家属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记录》,检查无误后交到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凡无故不按时完成计划生育调查表或弄虚作假者,将对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并视情况扣发个人工资。
济宁医学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