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工会、妇委会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0-01-02浏览次数:681

各分工会:

2018-2019年度学校工会、妇委会工作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工会积极配合和广大工会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进我校工会、妇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济宁医学院工会、妇委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组织评选2018-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模范基层分工会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工会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

2.基层工会组织健全,党组织重视工会工作,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落实到位,经费使用计划清晰,账目透明,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济宁医学院二级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财务制度。

3.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知识竞赛、文体工作,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成绩突出。

4.积极承办校工会各项文体活动,自主开展丰富多彩活动,主动建设职工小家,取得较好成绩。

5.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了解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落实暖心工程实施方案,主动开展职工困难救助和慰问等工作。

6.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违纪等现象。

(二)先进基层分工会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工会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

2.基层工会组织健全,党组织重视工会工作,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计划和总结,经费使用计划清晰,账目透明,有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二级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财务制度。

3.加强学习,注重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知识竞赛、文体活动等,有计划、有措施。

4. 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工会的各项活动,在分工会内部积极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展职工小家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5.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了解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6.无重大事故和违法违纪等现象。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工会法》,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工作勤奋、切实履行工会相关工作职责。

2.热爱工会、妇委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切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工作成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平易近人,廉洁自律,组织带领本工会教职工开展各种培训、竞赛和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并带头参加工会、妇委会的各项活动,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出色完成工会各项工作任务。

4.评选范围: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分工会主席、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并且从事工会、妇委会工作两年以上。

(四)优秀工会会员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工会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能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助人。关心、支持、参与工会、妇委会工作,积极为推进工会、妇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校工会、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监督管理,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起到积极的教育、示范、激励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4.在校工作满2年以上工会会员。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1.模范基层分工会12个、先进基层分工会11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25名、优秀女工工作者12名;

3.优秀工会会员按各分工会会员人数5%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模范基层分工会、先进基层分工会的评选,由各分工会面向全校推荐,推荐本分工会者附简要事迹材料。

2.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的评选,由各工会面向全校(参考候选人名单)推荐,推荐本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和优秀女工工作者(限1名),附推荐简要事迹材料。

3. 模范基层分工会、先进基层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女工工作者根据推荐情况汇总后,由校工会、妇委会组织评委会评选。

4.优秀工会会员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根据校工会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四、奖励:

对当选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评选要求及时间

各分工会应在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和民主推荐进行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严格掌握条件和评选指标,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各类先进的评选结果须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

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先进推荐工作,于2019年1月6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结果纸质材料各1份(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2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OA桂维魁信箱,联系电话:669719。

附件:

1.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女工工作者候选人员名单

2.济宁医学院各分工会优秀工会会员申报名额

3.济宁医学院模范基层分工会申报表

4.济宁医学院先进基层分工会申报表

5.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女工工作者申报表

6.济宁医学院优秀工会会员申报表 

校工会、妇委会

2020年1月2日